買主很糾結:隱瞞真相繼續出售,道德良心受不了;披露兇宅信息,房價立馬縮水近半
為什么屢屢有這種現實的無奈,一再挑戰人們的道德底線
2003年,杭州曾經發生過一起蠻轟動的兇殺案,祖孫三人被殘忍地殺死在濱江某小區別墅。兇案至今未破。目前,這套兇宅又引發了一場官司。
原來,這套兇宅在這十年里,經歷了兩次買賣,第二次是去年達成的交易。如今,買家告了賣家,原因是隱瞞兇宅真相。前兩天,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做出二審判決,判當初的交易撤銷,賣家退還所有房款700多萬。但是,買家洪先生一點都高興不起來,因為賣家賬戶存款為零。
正是所謂的贏了官司輸了錢。有人跟洪先生說,早知如此,還不如你也不要打官司,瞞著真相把房子賣掉,也不會像現在這般損失巨大。
700多萬買來的別墅,是套“兇宅”
洪先生四十出頭,來杭打拼二十年,現在生意小有起色。
這是他的首套房,他想著一步到位,把老家的父母,爺爺奶奶一起接過來享享福。所以,一擲千金,買了套別墅。
別墅位于濱江區,250平方米,另贈送地下室。房屋總價678萬元,其他稅費、中介費有80多萬元。洪先生首付加上稅費等的承擔,于去年3月先付了300多萬元,目前每月還要承擔幾萬元的按揭費。
別墅的賣家為王姓夫婦,老王已經78歲。
洪先生買下房后,急切地前去裝修,沒想到物業的一番話給他潑了一盆冷水。
原來,2003年,這套別墅的第一任房東一家三口居住在此。在當年夏天的一個晚上,祖孫二代和保姆被殘忍地殺死在這棟房子里,案件至今未破。
2007年,原房東把房子出售。當時的買家正是后來的王先生,成交價約170萬元。按照當年的市值,這套房子應該價值約300萬元。法院調查結果顯示,當年的轉讓如此低價,正是考慮到房屋曾經發生過命案這一因素。
2011年,王先生把別墅再度轉賣給洪先生,但這一次交易的價格和市場平均售價相當。而洪先生說,他一點都不知道這是套兇宅。
他是買來給老人家一起住的,自己又是個生意人,兇宅,對他來說,真的精神壓力比較大。
當洪先生發現是兇宅之后,洪先生與王先生曾經交涉過一次,但是王先生說,我都不在乎這些的,我以為你也不在乎的。
法院判決房產交易撤銷很少見
當洪先生與王先生商量無果之后,去年6月,洪先生起訴至濱江法院,經過一審二審,法院的最新判決是撤銷當初的房屋轉讓交易。
法院的理由是,“當事人訂立、履行合同,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,尊重社會公德。房屋買賣屬于生活中重大事項的交易,與房屋有關的相關信息應當予以披露。本案中,涉案房屋內曾發生過三人被殺的兇殺案,盡管房屋本身的使用價值未因此受到影響,但按照一般的民間習俗,發生過兇殺案的房屋會被認為存在不吉利的因素,且房屋往往會因此貶值。因此,該‘兇殺案’信息對原告是否愿意與被告交易及以何種條件進行交易有重大影響?!?/div>
贏了官司,卻一分錢也拿不到
在去年剛剛起訴時,洪先生發現被告王先生的賬戶里已經沒錢了。按洪先生的律師的說法,3月份房屋交易時,洪先生是以支票的形式將房款支付給王先生,王先生很快把這筆錢打入了兒子的賬戶。目前,無論王先生,還是他兒子的賬戶,那筆巨款都已經沒有影蹤。
律師說,因為賬戶里沒有錢,法院也無法執行。目前,洪先生就深陷這種贏了官司輸了錢的局面。
官司之后,很多人有議論,有人說,早知道,洪先生還不如也瞞下兇宅的情況,把房子繼續在市場上交易,那么吃虧的就是下一個接棒者。
洪先生也很矛盾,隱瞞真相推向市場交易,他的道德良心受不了。如果披露兇宅信息去交易,中介估計,這套房只能賣個三四百萬元。目前,每個月的幾萬按揭還要繼續。
這些信息,都應披露
浙聯律師事務所律師戴和平說,雖然沒有明文規定,但是本著誠信和社會公德,有很多信息也是應當披露的,比如產權是否明晰,比如房屋是否有重大質量問題,有無重大滲漏現象,是否進行過重大修理等,還有房屋內戶口是否隨著交易一同轉移。另外,交易房屋是否有租約在身,正如近日來媒體反復報道的“買下的房屋帶有20年租賃”,這些都影響了房屋正常使用,也就是說是沒有達到購買的真實目的。
如果房東因為不誠信和疏忽等原因,沒有盡數披露房屋相關信息的話,買家和中介都要留心了解一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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